聖靈

全能神教會

神是個靈; 耶和華是個靈; 聖靈不是神的一個位格。

聖靈是神力量的彰顯,聖靈作工卻受限於人配合的限制。

聖靈不是一個位格,也沒有情感。 

  1. 聖靈的事工是有限的。
  2. 聖靈不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三位格。 (三位一體不存在)
  3. 聖靈是沒有情感的。
  4. 聖靈的作工不能超自然,受人配合的限制。
  5. 聖靈不能顯明人的不義。
  6. 不信全能神的人是沒有聖靈的。 
  7. 國度時代的基督徒,即非全能神教會的信徒,因為沒有聖靈,不斷地犯罪。
  • "現在不要關心要達到什麽果效,總之聖靈就這麽作, 不管是誰觸犯 都得受懲罰 (*). 聖靈 無情感, 他不管你現在怎麽領受,你若在今天觸犯神, 神就懲罰你,在他的「管轄範圍内」觸犯他, 他就不饒你. 他不管你守耶穌的話多麽認真,你若觸犯了神今天的誡命, 他就會懲罰你,就按死罪待你, 你不守住能行嗎?務必得守住,受點痛苦也得守住!各宗各界、各邦各派以後都得守住這個,誰都不例外,一個也不放過!因為這是聖靈最現時要作的,誰也不得觸犯," [1]
  • 聖靈作工的原則 是藉着人的配合,藉着人主動地禱告、尋求、親近神才能達到果效,聖靈才開啓光照。不是聖靈單方面作,也不是人單方面作,兩方面都不可少, 人越配合,越往神所要求的標準上去够, 聖靈越作工. 人的實際配合加上聖靈的作工才能産生實際的經歷,産生對神話實質的認識,逐步這樣經歷,最後産生一個完全的人。 神不作超然的事在人的觀念中認為,神是全能的,凡事都是神作,結果人就被動地等,不看神的話,也不禱告,專等聖靈的感動。而純正領受的人 則認為: 我配合到哪兒,神就作到哪兒,神作工在我身上達到什麽果效是看我怎樣配合.” [2]

[1] "話在肉身顯現",accessed November 22, 2021 “新時代的誡命”,谷歌電子書,1297。

[2] "話在肉身顯現",accessed November 22, 2021 “對「實際」當如何認識?” 谷歌電子書,640。

*舊版本的 pdf 文件(第 774 頁)說“必須死”。

  • 關於全能神教會的聖靈觀, 是沒有直接或明確的聖經根源(見下文全能神教會的附加論證和解釋)

基督教

聖靈是神: 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格

聖靈的本質與父和子的本質相同。

聖靈是一個位格,也有情感。

  1. 聖靈是神,是三一神的第三位格。(徒 5:3-4;林前 3:16)
  2. 基督的信徒被聖靈印證; 是一種基業,是對神自己產業的救贖,讚美祂的榮耀。 (弗 1:13-14)
  3. 聖靈將永遠與信徒同在。 (約 14:16-17)
  4. 聖靈將使世人因罪、公義和審判而知罪。 (約 16:8)
  5. 聖靈像人一樣有情感。 我們不要使聖靈擔憂。 (弗 4:30;賽 63:10)
  6. 聖靈可以被得罪和欺騙。 (徒 5:3) 
  7. 我們要順服聖靈。 (徒 10:19-21) 
  8. 以個人的渴望和感激來尊崇聖靈。 (詩 51:11) 
  • 當耶穌教導門徒有關聖靈降臨的事時,他說:“8 他來了,就要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指證世人的罪。9 在罪方面,是因為他們不信我;10 在義方面,是因為我到父那裡去,你們就再看不見我;11 在審判方面,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 (約 16:8-11)環球聖經譯本。 在這段教導門徒的特定經文中,耶穌特別說聖靈“要使世人為罪、為義和審判定罪”,這直接駁斥了以下引用的全能神教會的聖經。 (參見全能神教會的附加論證和解釋)
  • “聖經提供了許多方法來幫助我們了解聖靈確實是一個位格——也就是說,他是一個有位格的存在,而不是一個非位格的東西。 首先,提到聖靈的每一個代詞都是“他”而不是“它”。 新約原文的希臘文在確認聖靈的位格方面是明確的。 “靈”字(pneuma) 是中性的,自然會採用中性代詞來達成語法一致。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會發現男性代詞(例如, 約 15:26; 16:13-14)。 在語法上,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理解新約中與聖靈有關的代詞——他被稱為“他”,作為一個位格。

    太 28:19 教導我們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 這是對一位三一神的集體引用。 此外,我們不要使聖靈擔憂(弗 4:30; 賽 63:10)。 聖靈可以被得罪和欺騙(Acts 5:3)。 我們要服從他(Acts 10:19–21) 並尊崇他 (詩 51:11).

    聖靈的許多作為也證實了他的位格。 他親自參與創造(創 1:2),賦予神的子民能力(撒迦利亞書 4:6),引導(羅 8:14),安慰(約 14:26),定罪(約 16:8),教導(約 16:13),抑制罪惡(賽 59:19),並發出命令(徒 8:29)。 這些事工中的每一個都需要一個位格的參與,而不僅僅是一種力量、事物或想法。

    聖靈的屬性也指向他的個性。 聖靈有生命(羅馬書 8:2),有意志(林前 12:11),無所不知(林前 2:10-11),是永恆的(希伯來書 9:14),無所不在 (詩篇 139:7)。 單純的力量無法擁有所有這些屬性,但聖靈可以。

    聖靈的位格通過他作為神第三位格的角色得到確認。 只有與神同等(太28:19),具有無所不知、無所不在、永恆不變的屬性,才能被定義為神。” [1]

[1] 有問題?:“聖靈是一個位格嗎?”

全能神教會的附加論證和解釋

  1. 聖靈不如第二次道成肉身的神: “但是就這一個不起眼的肉身的作工實質遠遠高于靈直接作工的實質,就這一肉身本身來説就是所有人的需要。 對被拯救的人來説,靈的使用價值遠遠不及肉身的使用價值: 靈的作工能普及全宇、波及山河湖泊, 而肉身的作工能更有效地 涉及與他接觸的每一個人。”[1]

    [1] 全能神教會, "話在肉身顯現"- 敗壞的人類更需要道成「肉身」的神的拯救,”谷歌電子書,1277。

  2. 全能神教會斷言,聖靈 遠低於 肉身即第二次道成肉身的神。在同一部分的另一段說:“這是肉身作工的明確性,與靈的作工大不相同;靈的作工只能適應一部分 有限的範圍, 并不能代替肉身的作工,就肉身作工對人要求的準確目標與人得到認識的實際價值就遠遠超過靈作工的準確性與實際的價值。”[2]   
  3. 神的靈是無能為力判斷人和揭露人的一切不義: “只有在肉身中的神審判人類的敗壞才是徹底打敗撒但,同樣是有正常人性的人,在肉身中的神能直接審判人的不義,這是他本來就聖潔的標志,也是他與衆不同的標志,只有神能有資格、有條件審判人,因為他有真理,他有公義,所以他能審判人,没真理、没公義的人是不配審判别人的。若是神的靈作這個工作那就不是戰勝撒但了,靈本來就比肉體凡胎高大,神的靈本來就是聖潔的,他本來就是勝過肉體的, 靈直接作這個工作并不能審判人的全部悖逆,也不能顯明人的一切不義, 因為審判工作也是藉着人對神的觀念而作的,而人對靈本來就没有觀念,所以 靈不能更好地顯明人的不義,更不能透徹地揭示人的不義。.”[3]
  4. 以下陳述似乎暗示聖靈是神,或者是來自神的力量: “不管耶穌在地的權柄有多大, 但在他未釘十字架以先,他仍是一個受聖靈(即神) 支配 的人子,是屬于地上 受造之物中的一個,因為他未完成工作,所以,他稱天上的神為父,這只是他的卑微與順服。但他這樣稱呼神 (即天上的靈并不能證明他就是天上神的靈的兒子,只是站的角度不同,并不是位格不同, 根本没有位格這樣的謬理! 耶穌未釘十字架以先耶穌未釘十字架以先是一個 受肉身 限制的人子, 并没有靈的全部權柄,[4]

[2] 同上,第 1278 頁。

[3] 同上, 第 1283 頁。

[4] 全能神教會, "話在肉身顯現" "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  accessed March 15, 2021; 谷歌電子書第 991 頁。

清晰思考練習

  • 一方面,全能神教會聲稱耶穌受洗前是一個普通人; 只有在他受洗之後, 耶穌才擁有所賜給他的聖靈的能力和權柄。 ( 參見"基督論"); 另一方面,上面的第 4 條說,人子在 被釘十字架之前 沒有被聖靈管理,也沒有完全擁有聖靈的權柄。 耶穌什麼時候擁有聖靈的能力和權柄?在他的洗禮之後還是在被釘十字架之後?
  • 上面的 4 說 “聖靈(即神)", 但全能神教會聲稱“三位一體的神不存在”。 (見 三位一體教義) 是聖靈是神還是神的大能? 如果聖靈是神,但全能神教會聲稱神有三個名字,律法時代的耶和華,恩典時代的耶穌,國度時代的全能神。
  • 如果聖靈是神,如何將聖靈的神性與上述1、2、3(在全能神教會的附加論證和解釋中)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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